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50吨/年联苯二胺硫酸盐提质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50吨/年联苯二胺硫酸盐提质扩产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50吨/年联苯二胺硫酸盐提质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鹰岭二路6号
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一车间进行改造,购买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真空机组、尾气吸收塔等,建设2条联苯二胺硫酸盐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韬
联系电话:13807259812
通讯地址: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鹰岭二路6号
邮箱:544348201@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武汉百咨惠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