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吨/年 4-三氟甲基烟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500吨/年4-三氟甲基烟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500吨/年4-三氟甲基烟酸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及其他
4、建设地点: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鹰岭二路6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四车间进行改造,购买设备63台(套),建设1条500吨/年4-三氟甲基烟酸生产线,并改造现有的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熊总
3、联系方式:13807259812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章工
3、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光谷联合城A2栋
4、联系电话:0713-8100389;邮箱:8312214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公示单位: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